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院级“教学质量工程”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的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1]6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顺利开启我院“教学质量工程”,提高学院教育教学水平,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现将教学项目申报要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1.选题内容:申报课题需着眼于我院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重在解决我院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突出研究思想的创新性、研究内容的时代性、研究方法的整体性与可行性、研究成果的实践性。

2.选题范围:申报课题涉及范围须参照《201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3.申报条件:项目主持人(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申报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依托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项目主持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在研期间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在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各系(部)初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审批后公示于学院主页。学院将从院级项目中遴选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申报材料:申报书(13份和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适应我省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优势专业;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农林、地矿、水利等紧缺人才专业;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区域特色专业。2011年申报的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见《2011年度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指南》(附件3);“十一五”期间列入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作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

2.申报程序:各系()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审批后公示于学院主页。学院将从院级项目中遴选申报山西省高等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3.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为《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14份,见附件4),纸质封面简单平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2份);上年度毕业生名单与就业面向分析报告(12份);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相关评价佐证材料(复印件11份)。

同时将《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上年度毕业生名单与就业面向分析报告电子版光盘。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

2.申报条件: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5)中的条件申报。

3.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6)由各系(部)初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审批后公示于学院主页。学院将从院级项目中遴选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4.申报材料:申报书(13份和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上述材料请各系(部)务于621日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 2011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 2011年度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指南

4. 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5. 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

6. 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教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