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3次教学工作例会纪要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jiaowuchu 点击:次
3月29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小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3次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副校长苏琳出席了会议,教学督导张光星,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双体系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栗艳龄主持。
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下议题: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文件”意见征集反馈
会议通报了“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文件”意见征集反馈工作,会议强调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文件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细节,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正式下发。各教学单位要做好与教师的传达工作,有条件申报的要积极筹备、准备申报,申报时间会相对宽松,至少一个月。各教学单位要围绕教学改革的方方面面,学习省级教学成果评选相关文件,思考如何能达到省级教学成果评选要求,寻找成果申报的突破口。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主要目的是参照国家级、省级标准,评选出一部分校级突出的教学成果,作为一个方向和风向标,以此推动学校教学成果的培育,推动教学改革。
二、2021年全国高教处长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国高教处长会议通知”的有关工作,会议时间为2021年4月1日(本周四)全天,参会人员包括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督导、实验实习中心负责人、教务处全体人员。希望大家能够高度重视,按时参加会议,领会会议精神,吸取好的经验,认真学习交流。
三、“133”专业建设工作总结的部署安排
会议通报了关于“133”专业建设工作总结的部署安排,会议强调 “133”专业建设工作已实施5年,为了更好地推进专业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对“133”专业建设工作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基层教学组织、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成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建设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并对照“应用型高校指导意见建设指标”提出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专业建设规划,思考该建设专业是否具有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建设的必要性。近期,我校计划申报应用型高校,这就需要应用型专业的支撑,“应用型高校指导意见建设指导标准” 对指导和检验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及其成效有重要作用, “133”专业建设工作总结也要考虑围绕着该标准进行思考,教务处将列出总结提纲,大家参照该提纲但不限于该提纲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建设计划,利用接下来两周时间完成,在下次教学工作例会上进行交流,会后提交纸质版总结。同时,也要思考“十四五”期间如何强化应用型专业建设。
四、集团2021年教学重点工作推进交流
根据集团教学主管安排,会议对“中国新商科大学集团2021年教学工作重点工作及措施(征求意见稿2)”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围绕稿件中提到的十件大事进行了逐一讨论,畅所欲言,就如何做好这些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五、苏校长强调教学有关工作
(一)改革育人机制、关注学生发展
各二级学院继续做好“改革育人机制、关注学生发展”有关工作,根据董事长在企业微信群中对于“院长共膳日”、“院长座谈会”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
(二)二级学院制度建设
根据学校层面有关的教学管理制度、办法制定二级学院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这也是在各类教学评估中各二级学院非常重要的支撑材料,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能够将校级教学管理制度真正转化成为各二级学院内的管理制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今年年初,教育部已经正式下发了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该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要求每年对所有高校的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也就是说2017级的毕业生一定会面临抽查,每年抽检比例不低于2%,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意义、整体撰写过程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向进行重点检查。每篇论文会由3位同行专家同时进行检查,如果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该论文不合格的,那么就定义这篇论文为存在问题的论文,对连续两年均有存在问题论文,且比例较高、篇幅数较多的高校要给予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要把抽检结果作为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申报、专业认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撰写存在问题论文的学生,一旦认定为学术不端,要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同时注销学位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一定要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指导教师和每一位学生。
六、其他工作
会议强调了考研、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育课程梳理、教科研结题等工作。